双星种业: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2025年03月0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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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 200 人。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石家庄星同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石家庄市星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5MAE8D1W82U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党继革

 出资额              2,010,000.00 元

 成立日期            2025 年 1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路街道中华北大街 345 号燕都金地城 23 幢 4
                    单元 601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石家庄星同系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均为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且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条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


  石家庄星同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型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认购
                                                  (股)    (元)    方式

      石家庄市星同企  新增投  非自然人  员 工

  1  业管理合伙企业  资者    投资者    持 股  335,000  2,010,000.00  现金
      (有限合伙)                      计划

 合计        -                    -              335,000  2,010,000.00  现金

  2、投资者适当性

  (1)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石家庄星同系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次发行对象符合《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发行对象范围。

  石家庄星同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账户和交易权限,完成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账户及合格投资者权限开立,系股转一类合格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境外投资者情况,均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2)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证券期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相关网站,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发行对象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所定义的持股平台

  本次发行对象石家庄星同系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系公司以增强公司凝聚力、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为导向,兼顾员工与公司长远利益,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用于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皆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
管要求(试行)》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载体的相关规定,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中所定义的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持股平台。

  (4)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担保等情况,公司不存在杠杆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
贴、兜底等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不存在委托持股(包括为他人代持公司股权或委托他人代为持有公司股权)、信托持股、利益输送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5)发行对象不属于核心员工,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发行对象系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合伙企业,不属于核心员工,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核心员工认定的审议程序,无需履行私募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程序。

  3、发行对象与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石家庄星同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载体,所有参与对象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本次发行对象石家庄星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党继革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余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有限合伙人赵新芳为公司董事,有限合伙人高文娇为公司董事、有限合伙人王健维为公司董事、有限合伙人李雷霞为公司监事、有限合伙人刘春海为公司监事、有限合伙人王婷婷为公司财务总监、有限合伙人赵翠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限合伙人王红国与实际控制人党继革是连襟关系、有限合伙人党伟超为实际控制人党继革的堂弟。除上述关系外,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00元/股。

    1、定价方法及定价合理性

    (1)每股净资产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2.96 元/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17 元/股(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过审计)。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

    (2)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转让,自公司挂牌至审议本次
 定向发行相关议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股票发生过 2 次交易,
 分别是:①2019 年 5 月,公司原股东党风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党继革父亲,2020 年已
 去世)将其所持公司 0.0047%股份(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1,000 元、实缴注册资本 1,000 元)
 作价 8,000 元转让给党继革。②2022 年 7 月,党继革将其所持公司 0.0005%股份(对应认
 缴注册资本 100 元、实缴注册资本 100 元)作价 800 元转让给郄龙。因交易次数少、成交
 量极低、交易不活跃,均未形成连续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不具有参考性。

    (3)前次股票发行价格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自办发行股
 票 492,500 股,发行价格 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7.00 万元,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4)报告期内权益分派情况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
 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共计派发 1,487.64 万元。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共计派发 1,522.12 万元。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在确定本次发行定价时已予 以考虑。

    (5)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河北
 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份支付涉及的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天昊资评报字【2024】第 0430 号),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按市场法,确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71,800.00 万元。每股股票公允价值


 为 33.02 元。本次发行价格为 6.00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低于公司经评估的每股价值。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确定原则为:根据公司目前的每股净资产、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 格、前次发行价格、报告期内权益分派情况、资产评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及发 展前景、公司当前发展状况、未来成长性等多种因素,经公司与发行对象沟通协商后确定。
    2、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
 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 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 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 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次发行参考评估价值确定股票公允价值,认定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 33.02 元/股。公
 司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发行价格为 6.00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低于股票公允价值,因此本次发行适用股份支付。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即本次定向
 发行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将开始解除限 售,故股份支付费用应在锁定期内分摊。经测算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支付总金额约为 905.17 万元,按照 36 个月分摊。最终金额以审计后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

    3、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是否将发生权益分派,是否会导致发行 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公司预计不会发生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335,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10,000.00 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和募集金额以实际认购结果为准,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对

 象需要以现金方式认购。
(六)限售情况

 序号          名称          认购数量  限售数量  法定限售数量 自愿锁定数量
                                (股)    (股)      (股)      (股)

  1  石家庄市星同企业管理合    335,000    335,000      3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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