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办券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刘 波 项目负责人签名: 刘东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经办律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员签名: 卢 颖 王馨琰 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月明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218035 号)以及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16-00031 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员签名: 张美玲 孟庆超 机构负责人签名: 谢泽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员签名: 张彩霞 王英武 机构负责人签名: 董大龙 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九、备查文件 (一)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