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17 证券简称:天创微波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天创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成都天创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所在行业发展状 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以及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公司的运 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经董事会慎 重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 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 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 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1、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发送书面 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事宜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 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 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 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 (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 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以及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自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 30 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以下简称“申请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当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 Simple_159@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姓名/名称+回购申请材料”。 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证件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 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其能够有 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如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指定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 议案并公告之日; 承诺有效期: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 30 日内; 承诺履行期限: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 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应当先行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巫雅婷 联系电话:13540375855 邮箱:Simple_159@163.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 166 号 2 栋 2 单元 8 楼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 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 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依据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进行股份回购的, 请在规定期限内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成都天创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天创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