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30 证券简称:联君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姚一卉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南方科技大学任职人事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行政经理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产品的设计、 生产、销售和服务,并应客户需求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销售相关自动化控制备件产品,为 客户提供工业控制和节能降耗领域 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科学园区研发楼 D1 栋 8 层 A 单元 801-2 号房 持有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限公司 11.2023%的股份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否 人员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姓名 姚国明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产品的设计、 生产、销售和服务,并应客户需求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销售相关自动化控制备件产品,为 客户提供工业控制和节能降耗领域 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科学园区研发楼 D1 栋 8 层 A 单元 801-2 号房 持有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限公司 18.75%的股份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人员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姚国明、姚一卉;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明与姚一卉为父女关系。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姚国明、姚一卉 人 股份名称 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权益变动/拟变 2025 年 3 月 6 日 动时间 拥有权益的股 直接持股 7,488,081 股,占比 29.9523% 份数量及比例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 合计拥有 前) 权益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7,488,0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00,581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11.2023% (权益变动 29.9523% 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687,500 股,占比 18.75% 拥有权益的股 直接持股 7,588,081 股,占比 29.9523% 合计拥有 份数量及比例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 (权益变动 7,588,081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后)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00,581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30.3523% 11.6023% (权益变动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687,500 股,占比 后) 18.75% 本次权益变动 所履行的相关 程序及具体时 间 无 不适用 (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织填 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权益(拟)变动方式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可多选) □其他 2025 年 3 月 6 日,姚一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100,000 股,姚一卉的持股比例由 11.2023%变为 11.6023%。姚国明及姚一卉在挂牌公司合并拥有权益的 比例从 29.9523%变为 30.3523%。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行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国明、姚一卉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公 司股份,不涉及相关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国明、姚一卉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国明、姚一卉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