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998 证券简称:双星种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修订稿) 2025 年 3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格为 6.00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为员工提供贷款、垫资、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依据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自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 1 股公司股票,每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6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335,000 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10,000 元(对应公司股票 335,000 股,对应认购的公司股票价格为 6 元/股),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普通员工,最终以选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缴纳其相应份额认购款的员工人数确定。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本次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18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关于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要求,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 36 个月。 八、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与对象自行承担。 九、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参与对象无法筹集认购资金而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成立的风险。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要求。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2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16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24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26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31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32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32 十一、 风险提示...... 33 十二、 备查文件...... 33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双星种业、公司 指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管理办法》 指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公司向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合伙企业 定向发行股票 持股平台、合伙企业 指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本员工持股 计划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 指 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 持有人、参与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可以通过持有持股平台出资 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计划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代表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出来的代表 公司股票 指 双星种业的普通股股票 持有份额 指 按照本计划出资取得的相应持有份额,具体指 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股东大会 指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第 6 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业务办理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 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 《公司章程》 指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挂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公司骨干员工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的一致,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目的在于与公司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公担的机制,通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共享公司未来发展红利。同时,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充分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带头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上述人员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发展和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二) 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 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二)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普通员工,最终以选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缴纳其相应份额认购款的员工人数确定。 2、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 3 年。退休返聘人员,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3 年(含3 年)的人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所有参与对象范围:公司在职人员(以公司年度聘任文件为准)。 4、以下人员不得成为持有人: (1)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2)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直接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3 年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其他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公司章程或本计划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7)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具体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参与人数共 18 人,参加对象的认购价格均为 6 元/ 股,不存在差异化定价,合计持有份额共 335,000 份、占比 100%。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参与主体共计 10 人,合计持有份额 89,500 份、占比 26.72%。 拟认购份额对 序 拟认购份额 拟认购份 参加对象 职务类别 应挂牌公司股 号 (份) 额占比(%) 份比例(%) 1 党继革 董事长、总经理 1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