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景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年03月0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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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8364      证券简称:点景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23 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 23 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    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四)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注销。                          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10%;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
  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当 3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 39 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 39 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三)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十三)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的交易:                        的的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30% 以上且超过3000万    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1500万
 元。                              元。

      第 103 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 103 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十七)审议符合以下标准的        (十七)审议符合以下标准的
  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公 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1)公 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    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
  交易;                            交易;

      (2)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        (2)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万元;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万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否


                                                                          公告编号:2025-006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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