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8364 证券简称:点景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23 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 23 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 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四)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注销。 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10%;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 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当 3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 39 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 39 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三)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十三)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的交易: 的的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30% 以上且超过3000万 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1500万 元。 元。 第 103 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 103 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十七)审议符合以下标准的 (十七)审议符合以下标准的 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公 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1)公 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 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 交易; 交易; (2)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 (2)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万元;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万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否 公告编号:2025-006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