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曼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5年03月1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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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656      证券简称:斯曼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656          斯曼股份      2025 年 4 月 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王伟琪、陈雅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经营状况及 2025 年度规划,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
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出于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决定对 2024 年年度权益进行分派。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5,182,753.8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5,254.630.13 元。 公司拟定 2024 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5,867,76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793,388.2 元,如股权登 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 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学新、陈士华、祝显超、杨春艳、李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江劲松先生、姚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九)审议《关于审批公司向金融机构在不超过 6000 万元额度内申请授信 及贷款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担保、抵押、信用、
项目贷等方式向金融机构预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项目融资等。

  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若公司控股子公司贷款需要由公司进行担保的,公司可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公司将在取得相关贷款或发生相关质押及担保情况时另行披露。上述授信及续贷业务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实施不必再另行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十)审议《关于聘请(续聘)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拟续聘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上午 08 时至 12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人:祝显超 联系电话:0713-531950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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