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曼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03月1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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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8656      证券简称:斯曼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8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江劲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经营状况及 2025 年度规划,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
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5

  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出于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决定对 2024 年年度权益进行分派,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5,182,753.8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5,254.630.13 元。公司拟定 2024 年度权
益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5,867,76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793,388.2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江劲松先生、姚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续聘)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

                                                                          公告编号:2025-005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拟续聘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名确认的《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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