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8656 证券简称:斯曼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5年 3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学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654,555股,占公司股本的 29.70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士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990,917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278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祝显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990,917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278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文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9,14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6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春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公告编号:2025-007 3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江劲松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6,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5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姚丹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8,14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3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裕成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3月10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8,3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2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褚方园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3月10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2,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24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董事及监事的提名为公司的正常换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07 1、《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湖北斯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