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400092 证券简称:R 天宝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重整基本情况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州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裁定受理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食 品”或“公司”)破产重整,详见 2023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 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同日,金州法院指定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工作组为公 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 2023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指定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4 年 7 月 3 日,管理人收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 (2022)辽 0213 破 2 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详见 2024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法 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二、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公司将按照《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 简称“《重整计划》”)积极推进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清偿等执行事 项。目前,天宝食品已完成缩股及资本公积转增手续办理。各位股东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相应变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为准。 2024 年 8 月 26 日,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已按照《重整计划》的 要求,于京东资产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方式成功兜底承接华家厂区瑕疵 低效资产,具体为华家厂区实物资产(厂房车间、建筑物、构筑物、 设备等)及土地使用权。 2024 年 10 月 28 日,管理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划转业务,且已将第一批次股份划转入已按要求 向管理人提交账户信息的债权人指定受偿证券账户,管理人证券托管 账户中所持股份相应减少。下一步,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有序开展其他债转股债权人受领股份清偿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公 司管理人,联系电话:18642642382。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结 果详见 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9)、《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1)、《关于第八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0)等相关公告。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增加、法定代表 人变更相关事宜并已换发营业执照。详见 2024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3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在政府工作组及金州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将继续根据《重 整计划》规定以及《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职权,加快追索、剥 离、处置变现其他应收账款、股权投资、非主业实物资产以及存货等 资产,清理公司历史遗留问题。 三、风险提示 (一)本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二十四个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 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若天宝食品不执行重整计划、 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届满未执行完毕,且天宝食品 所提交之关于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应管理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天宝 食品破产。 (二)本次重整计划能否最终顺利执行完毕,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