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8637 证券简称:普利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合同主体、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限售安排、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