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特股份: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2025年03月1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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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转让相关议案,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与股东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制度,切实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违规任职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9、公司依法经营、资质完备且相关主体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其业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质量等要求,不存在业务经营超越资质、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最近 24 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2)最近 24 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12 个月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4)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

  (6)申请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7)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10、公司具备财务独立性,财务报表经审计且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按《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财务规章制度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与财务核算及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建立了较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出具了具有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11、业务明确且拥有与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业务体系相配套的资产,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设备、设施、场所,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公司的主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独立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以自身名义独立开展业务和签订合同,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障碍,具有提供服务的相应资质,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综上,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12、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立,关联交易已履行合规审议程序,不存在资金、资源占用情况

  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立,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关联交易均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2024 年 11 月

21 日和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整体审议。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均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完整披露,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治理制度实施规范有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司资金审批,有效防范占用情形发生。

  综上,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13、公司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的财务标准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分别
为 9,244.21 万元、13,001.97 万元和 6,170.88 万元,符合《挂牌规则》规定的申
请挂牌公司差异化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 万元”的要求。

  综上,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4、公司不属于不得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限制性行业或业务

  图特股份精密五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挂牌规则》规定的“所属行业或所从事业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行业、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以及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其他行业。

  综上,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挂牌公司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经对照《公众公司办法》等规定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图特股份实
际情况进行核查,我公司认为:

  图特股份尚未完成挂牌,本次公开转让及挂牌的相关情况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实守信,已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承诺函,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公开承诺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及明确的履行时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等要求,并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

  因此,公司符合《公众公司办法》等规定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四、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组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向投行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业
管及质控部”)提交图特股份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项目立项申请。

  业管及质控部对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项目组对审核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业管及质控部组织召开图特股份挂牌项目立项审核委
员会会议,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审核。

  经参会的立项委员会成员一致表决同意:图特股份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同意图特股份推荐挂牌项目立项。
五、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执行过程中,业管及质控部对项目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以便对项目进行事中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

  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核查小组于2024年11月25日-29日对图特股份开展了内核前审核工作。


  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了核查报告,项目组进行
了书面回复。

  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内核办公室、合规专员、风险管理总部相关人员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对图特股份新三板挂牌项目进行了问核。

  业管及质控部在对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后,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与问核情况记录一并提交内核办公室申请内核。
六、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内核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内核申请文件后,报内核委员会审议前,对项目进行了内核初审,经初审认为符合内核会议召开条件。

  内核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内核委员会会议,对图特股份拟申
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文件进行了审核。出席本项目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会成员共 7 人,成员包括:杜存兵,包静静,姜涛,陈雨,王国仁,邓肇隆,万迎春。上述内核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不存在内核委员本人及其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经过严格审查和集体讨论,内核委员会以 7 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图特股份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文件,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公司认为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已经履行了民生证券的内控审核流程,其本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上报申请材料。
七、第三方聘请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年 22 号)、《关于规范主办券商推荐业务中聘请第三方信息披露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8〕1106 号)的要求,民生证券作为本项目的主办券商,对民生证券及公司是否存在聘请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主办券商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

  民生证券在本次项目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情形。

  (二)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

  公司在本项目中除聘请民生证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等依法需要聘请的机构之外,还聘请了以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印务服务
及申报文件制作等工作。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为韩起磊。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项目底稿电子化、印务及智慧投行软件业务等。申请挂牌公司已与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署合同,由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申请挂牌公司提供印务服务及申报文件制作等工作,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经核查,公司上述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关于规范主办券商推荐业务中聘请第三方信息披露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的要求。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一)宏观环境与房地产行业形势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精密五金企业。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用户需求为中心、技术创新为动力,聚焦技术与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五金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铰链、滑轨、移门系统、收纳系统等各类精密五金产品,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居领域。家居制造业的发展受宏观经济变化和房地产行业形势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具有一定周期性波动风险。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不及预期,或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不够,直接影响终端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五金产业企业数量众多,随着行业的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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