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索菲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601670J 企业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番中公路黄阁段 23 号 440-19 房 法定代表人 柯建生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 经营范围 查);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2月 21 日至长期 根据索菲亚投资的章程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索菲亚投资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00% 合 计 80,000 100% (5)佛山集恒 佛山集恒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山集恒持有公司 3,189,17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726%。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山集恒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佛山市集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MA55L4XT34 企业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人昌路 5号北滘国际财富中 心 6号楼(天玑国际大厦)第 10 层 1012单元之一(住所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唐秋香 合伙人出资额 438.4554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经营范围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11月 24 日至 2050 年 11 月 23 日 根据佛山集恒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山集恒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型 在公司的任职 唐秋香 普通合伙人 计划与物流中 1 46.4247 10.59% 心高级经理 2 何均燕 185.6987 42.35% 有限合伙人 采购部经理 3 张佳妮 82.5328 18.82% 有限合伙人 董事长助理 4 石清伟 41.2664 9.41% 有限合伙人 收纳项目总监 5 陶岳红 41.2664 9.41% 有限合伙人 国内销售总监 张亚静 有限合伙人 财务总监、董 6 41.2664 9.41% 事会秘书 合 计 438.4554 100.00% —— —— 上述合伙人中,唐秋香系陈解元姐姐的女儿;何均燕系何骁宇的弟弟,张佳妮系何骁宇配偶的妹妹,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前述人员的亲属关系及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对相关人员授予一定财产份额。除前述合伙人外,其他合伙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系根据其在公司的职级、工作岗位及内容、服务年限、业绩贡献等因素作为激励对象参与公司股份的认购。 (6)佛山胜亨 佛山胜亨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山胜亨持有公司 3,114,62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844%。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山胜亨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佛山市胜亨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MA55L5PH7C 企业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人昌路 5号北滘国际财富中 心 6号楼(天玑国际大厦)第 10 层 1012单元之二(住所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吕丽文 合伙人出资额 428.1388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经营范围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11月 24 日至 2050 年 11 月 23 日 根据佛山胜亨的合伙协议并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山胜亨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在公司的任职 1 吕丽文 46.4247 10.84% 普通合伙人 商务部经理 2 曾凡月 103.1659 24.10% 有限合伙人 技术总工程师 3 陈爱元 61.8996 14.46% 有限合伙人 模具部经理 4 卿云飞 有限合伙人 董事、海外营销 51.5830 12.05% 中心负责人 5 陈小春 41.2664 9.64% 有限合伙人 模具部主管 6 陈明亮 41.2664 9.64%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管 7 龙利军 有限合伙人 研发中心 41.2664 9.64% 样品主管 8 陈仁元 41.2664 9.64% 有限合伙人 后勤部主管 合 计 428.1388 100.00% —— —— 上述合伙人中,吕丽文系何骁宇姐姐的女儿;陈爱元、陈仁元、陈小春系陈解元的兄弟,龙利军系陈解元姐姐的配偶,陈明亮系陈解元配偶妹妹的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上述人员的亲属关系及相关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对相关人员授予一定财产份额。除前述合伙人外,曾凡月、卿云飞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此两人系根据其在公司的员工职级、工作岗位及内 容、服务年限、业绩贡献等因素作为激励对象参与公司股份的认购。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具备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未出现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公司的 6 名发起人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均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的资格。 2. 发起人的出资 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的说明并经核查,各发起人以图 特有限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 50,110,959.00 元,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图特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各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产权清晰。根据容诚出具的《股改验资报告》并经核查,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足额缴纳。 经核查,图特有限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均由公司承继,图特有限的资产权属证书均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 经核查,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不存在发起人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不存在发起人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已投入公司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及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的现有股东 1. 现有股东的持股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共有 7 名股东,包括 3 名自然人 股东、4 名机构股东,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身份 1 何骁宇 37,797,659 44.7119% 实际控制人 2 陈解元 30,928,546 36.5862% 实际控制人 3 索菲亚投资 3,690,000 4.3650% 外部投资者 4 曾 勇 3,280,000 3.8800% 外部投资者 5 佛山集恒 3,189,174 3.7726% 员工持股平台 6 佛山胜亨 3,114,621 3.6844% 员工持股平台 7 德韬大家居 2,536,082 3.0000% 外部投资者 合 计 84,536,082 100.0000% ——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有股东不存在穿透计算合计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情形。 2. 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现有股东除上述已经列示的发起人股东外,新增 1 名股东德韬大家居。 德韬大家居系公司引入的外部投资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德韬大家居持有公司 2,536,08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00%。经本所律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德韬大家居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厦门德韬大家居产业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12MA34CXU10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