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先新材: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2025年03月1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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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1323        证券简称:长先新材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一)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回购方式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8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500,000 股,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47%-4.94%。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1,4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开始,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50.06%,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501,900 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50.06%;已回购的股份成交均价为 2.4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701,253.20 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32.47%。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对回购股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信息披露:

  1、2024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公告编号:
2024-007);

  2、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3、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05)、《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07);

  4、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5、2024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6、2024 年 3 月 20 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预告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7、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5);

  8、2024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6);

  9、2024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8);

  10、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预
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11、2024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2);

  12、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预
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13、2024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6);

  14、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预
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5、2024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8);

  16、2024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0);

  17、2024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预
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18、2024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0);

  19、2024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
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1、2024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3);

  22、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
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3、2024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9);

  24、202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
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5、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1);


  26、2025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5);

  27、2025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实施预
告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8、2025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1)。

  29、2025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实施预告披露及执行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不存在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五、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减持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公司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  备查文件

  1、《股票账户对账单》。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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