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
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单独或 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单独或者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
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收
收到提议后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到提议后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
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 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
股东的同意。 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通知
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
连续 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并主持。 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持股比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持股
例不得低于 10%。 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 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
本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公司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东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五十二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 第五十二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 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议 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议案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 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
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外,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除前款规定外,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
召集人不得修改或者增加新的提案。 召集人不得修改或者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 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表决并作出决议。 出决议。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
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 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 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
会议召开当日。 议召开当日。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并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并
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 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
间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 间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
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 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
得变更。 得变更。
(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四)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应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股东会通知应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体内容。 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第五十六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 第五十七条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
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的提案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 案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
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 当在股东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公
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 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对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 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十九条 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 第五十九条 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 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
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
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
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
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六十三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 第六十三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 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
的其他地方。 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 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
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第六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 第六十六条 股东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可以出席会议,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可以出席会议,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第六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主持。 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 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的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
人推举代表主持。 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 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会。
第六十八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 第六十八条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详细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
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 规定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