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3628 证券简称:金山地质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地质”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金 山地质将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 34%的股权以 1700 万元转让给龙口 市阜山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山矿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 披露了《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 年 12 月 6 日,金山地质、阜山矿 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金山地质将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 34%的股权以 1700 万元转让给阜山矿业。 截至公告日,阜山矿业向金山地质支付了 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剩余 1300 万元尚未支付。阜山矿业为金山地质实际控制人刘金山(持股 38%)、刘晟辰 (持股 2%)合计持股 40%的企业(另外两名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新入股的股东 山东鸿锐贵金属有限公司、襄汾源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持股 30%),在股 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较长时间内未全部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资金占用。 2、资金占用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金山地质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阜山矿业 1300 万元存款或查封等价值财产,法院冻结了阜山矿业名下现持有的华宏黄 金 14%的股权 700 万元,冻结期限三年。随后金山地质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 (要求阜山矿业支付 13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及迟延支付部分的滞纳金),法院未 公告编号:2025-016 立案组织诉前调解,于法院 2025 年 1 月办理了立案,于 2025 年 2 月提供了案 件受理通知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刘金山、刘晟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龙口市阜山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子村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子村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主营业务:工矿工程建筑 法定代表人:刘金山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山持股 38%、刘晟辰持股 2%的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阜山矿业股权结构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山(持股38%、担任执行董事)、 刘晟辰(持股 2%、担任经理)合计持股 40%;另外两名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新入 股的股东山东鸿锐贵金属有限公司、襄汾源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持股30%。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较长时间内未全部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资金 占用。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资金占用涉及的股权转让交易,定价公允性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公告编号:2025-016 19 日披露的《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资金占用事项不涉及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2 月 6 日,金山地质和阜山矿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 约定:金山地质将其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 34%的股权转让给阜山 矿业,股权转让价款为 1700 万元,于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 支付。若阜山矿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需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0.1%/日向金山地质支付滞纳金。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较长时间内未全部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资金 占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为盘活资产,将华宏黄金股权予以出让,关联方受让后长期未支付全 部股权转让款。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较长时间内未全部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资金占用。 公司将督促关联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进一步提高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阜山矿业拖欠公司股权转让款对公司经营和财务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已 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股权转让协议,起诉状 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