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汇智能: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5年03月1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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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 华汇智能                                    证券代码: 874378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三涌工业园一路 11 号 1101 室

                  广东华汇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
                                            过 17,000,020 股。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
                                            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
发行股数                                  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的 15%,即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19,550,023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1.00 元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
                                            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中
定价方式                                  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最终定价方式
                                            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
                                            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预计发行日期                              -

发行后总股本                              -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及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作出的重要承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发行前发行人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56%、98.57%、98.89%和 98.12% , 其中公司向第一大客户湖南裕能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75%、96.79%、49.19%和 44.30%,客户集中度高。

  在公司主要客户湖南裕能、万润新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前提下,若未来公司无法持续拓展客户以保持业务规模增长,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无法持续增长,对公司盈利增长的可持续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未来主要客户由于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路线变更、或迭代速度放缓、设备更新或维护进度滞后、市场需求改变等原因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主要客

户对公司产品的订单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毛利主要来源于研磨系统和纳米砂磨机的销售。由于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抗风险能力有待加强。同时,作为智能装备生产企业,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受到技术迭代速度和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在主要下游领域锂电池行业增长率逐渐放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若公司未能及时丰富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单一产品结构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4,531.57 万元、19,915.41 万元、14,574.33
万元和 10,788.22 万元,占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57.66%、70.27%、75.71%和 63.82%,公司供应商较为集中。未来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时性、价格水平等方面不能得到保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存货余额较大及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04.67 万元、23,173.20 万元、21,996.74 万元和
17,601.48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0.30%、54.47%、52.65%及 38.58%,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发出商品,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为定制化设备系统类产品,生产及销售验收确认收入周期较长,发出商品余额较大。若在公司生产交付过程中,出现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可能发生订单成本增加、订单取消、客户退货的情形,将导致公司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较大及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156.12 万元、11,440.30 万元、12,634.06 万元和 15,509.30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28%、26.89%、30.24%和 34.00%。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快速增长及所处行业结算特点所致,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压力。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款项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全额收回,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产品研发或推广失败的风险

  公司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该项业务对于装备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速度的要求很高,公司必须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不断推出更高性能的新产品,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为丰富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开展高效制浆机、数控工具磨床、高速钻攻加工中心、

数控加工中心等新型智能设备产品的研发工作,若未来新型智能设备产品研发失败或者向市场推广效果不及预期,则将导致公司承担研发或者推广失败的损失,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沅、张思友,合计控制公司 75.84%的股份表决权。若成功上市后相关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规范、人事任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甚至使得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失效,进而对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风险。
(八)经营场所租赁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未来不排除出现相关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到期无法续租或租金大幅上涨等情形,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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