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汇智能: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5年03月12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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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本项目达产年后可实现营业收入 112,143.81 万元,税后利润 14,244.05 万元,
内部收益率 23.17%(税后),本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7.05 年(税后,含建设期),本项目预期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发行人华汇智能实施,拟投资金额为 7,041.48 万元,建设期为 24 个月。本项目拟通
过新建办公楼中的 3 层楼用于研发中心建设。本项目还将根据研发需求购买先进的研发设备及软件系统。本项目建成,将有助于公司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强化自身研发实力,保持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更新,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东莞市中堂镇经济发展局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
2306-441900-04-01-724071)

  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华汇新能源
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项目豁免环评管理的意见》,该建设项目属于豁免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

    (3))项目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项目拟在生产基地就近建设研发中心,本项目选址及土地情况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致。
    (4)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吸引研发人才,提升创新能力

  从行业竞争角度,设备制造类企业要发展,核心竞争力是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所属的锂电设备行业为技术与人才双密集型行业,对研发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要求高,既需要掌握机械学、传动学、仿真学、流体力学等多学科专业知识,还需了解下游锂电池及电池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趋势,同时需具备丰富的项目开发经验,符合条件的高水平人才较为缺乏,叠加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导致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也愈加激烈。在当前形势下,除薪酬水平外,先进的研发设备、优秀的技术团队、舒适的办公条件等逐渐成为高素质人才选择企业的重要依据。本项目建成后,将显著增强公司研发实力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2)改善研发环境,提升研发实力


  由于行业发展迅速,技术迭代较快,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及软件系统、优化现有研发设施、更新技术迭代等措施,将改善研发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本项目建成将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和提升研发实力。有利于公司打造持续创新的研发体系,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3)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丰富产品矩阵

  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需要不断推陈出新,通过新产品研发来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别,以增长新业务。本项目的建成将加速新产品的研发,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帮助公司探索新的市场机会。同时,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将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扎实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掌握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公司积极培养高端技术人才,组成高水平、高稳定性的研发团队,并结合下游客户及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各项专利权 44 项,其中发明专利 22 项。此外,公司自主研发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分散研磨系统、砂磨机边缘设备计算智能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温度控制系统,并取得了 9 项软件著作权。扎实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和可行性。

  2)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技术开发流程和管理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并已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发行流程和管理体系。公司的研发体系分工明确、研发管理制度规范,确保了公司研发项目过程中的高效性和创新性。本项目的实施后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技术开发效率,从而为公司带来更强的技术实力。

    (6)项目投资概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7,041.4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738.87 万元,研发费用
2,302.61 万元。各项投资明细及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4,738.87      67.30%

    1.1                工程建设费                            4,459.00      63.32%

    1.11                建筑工程费                              488.00      6.93%

    1.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3,971.00      56.39%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5.42      0.79%

    1.2.1                土地购置费                                25.51      0.36%

    1.2.2              其他建设费用                              29.91      0.42%

    1.3                基本预备费                              224.45      3.19%

      2                  研发费用                              2,302.61      32.70%

                  项目总投资                                    7,041.48    100.00%


    (7)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阶段        准备期                    建设期                    运营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项目规划与准备

  2  工程招标与技术准备

  3      工程地质勘探

  4        设备订货

  5      施工图设计

  6        土建施工

  7    设备安装及调试

  8        研发项目

  9  研发人员招聘与培训

    (8)项目效益分析

  研发中心建设并不直接产生利润,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现有产品技术迭代和新产品开发提供有力支持,增强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竞争优势,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加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不存在募集资金情况。
四、 其他事项

  无。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三年及一期盈利,不存在尚未盈利的情况。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安排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包括以下内容:1、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2、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3、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与披露流程;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5、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档案管理;6、信息保密;7、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8、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等信息沟通与制度;9、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报告制度;10、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并为董事会秘书及其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营层应当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知悉重大事项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规定,公司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北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以及《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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