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4596 证券简称:拜特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沈旸 6.会议列席人员:洪立阳、王瑾媛、杨明、牛启昆、谢小昌、叶爱国、甘少煊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沈旸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张广东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公告编号:2025-00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冀坤、牛启昆、王远(连任)、张广东(连任)、谢小昌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因公司自身发展需要,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负责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7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实际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