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丰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03月1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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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9139 证券简称:绿丰新材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江西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大道 286 号 3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丽萍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及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3)签署、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4)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股票终止挂牌事宜进行沟通和磋商;

  (5)与股东就股权回购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6)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公司股份退出登记事宜;

  (7)办理与本次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其它事项;

  (8)以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江西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王丽萍、罗玉媚、周智龙、李小华、杨有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

  1、议案内容:

  鉴于江西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提名王怀明、王静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王丽萍  董事    任职    2025 年 3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4 日      时股东大会

 罗玉媚  董事    任职    2025 年 3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4 日      时股东大会

 李小华  董事    任职    2025 年 3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4 日      时股东大会

 周智龙  董事    任职    2025 年 3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4 日      时股东大会

 杨有君  董事    任职    2025 年 3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4 日      时股东大会


王怀明    监事    任职    2025 年 3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4 日      时股东大会

 王静萍  监事    任职    2025 年 3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14 日      时股东大会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西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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