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8982 证券简称:阳光中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口头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奕川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连选文、石志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破产重整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慎考虑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程序,为保证破产重整事项的高效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破产重整等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011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