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年03月1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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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808    证券简称:金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求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2,986,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5 年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98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98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98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泽纸品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98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相关联股东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纯受益的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求荣为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98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相关联股东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纯受益的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贷款及开
  展低风险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98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相关联股东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纯受益的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98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相关联股东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纯受益的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替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泽纸品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
  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986,1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相关联股东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纯受益的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399,9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江青龙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18,586,151 股。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九)  《关于预计 6,926,000  100.00%    0    0.00%    0    0.00%
        2025 年度

        公司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熊琦、徐亦灵

(三)结论性意见

  金昌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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