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地质:关于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5年03月1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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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盛证券

    关于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盛证券作为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金山地质”或“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及现场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关联方资金占用                    是

  2  公司治理  违规关联交易                      是

  3  公司治理  违规担保                          是

  4  信息披露  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是

  5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公司不动产被 是

                  查封

  6  生产经营  对外投资事项未及时审议及披露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股权转让款长期未支付导致的资金占用事项

    金山地质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金山地质将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 黄金”)34%的股权以 1700 万元转让给龙口市阜山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阜山矿业”)。2022 年 12 月 6 日,金山地质、阜山矿业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华宏黄金 34%的股权以 1700 万元转让给阜山矿业,
 于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2022 年 12 月 8 日,双方已完成
 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2024 年 2 月,阜山矿业已累计向金山地质支付 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截至 2025 年 1 月,公司起诉阜山矿业时,剩余 1300 万元尚
未支付。

    2、探矿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并涉及资金占用

  2023 年 11 月 5 日,金山地质与龙口市金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泽矿业”)签订《山东省龙口黄城阳金矿勘探探矿权转让合同》,对金山地质持
有的探矿权进行转让,转让价款为 220 万元。该探矿权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过
期,2023 年 10 月 10 日延续了探矿权有效期,2024 年 1 月 23 日探矿权已变更
到金泽矿业名下。公司刘金山、刘晟辰通过持股 100%的烟台金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泽矿业 20%的股权。该探矿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未进行审议并披露,
截至 2025 年 3 月 4 日,该转让价款 220 万尚未支付。

    3、违规关联交易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与烟台刘杨商贸有限公司(2024 年 6 月 18 日已
更名为山东金越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将公司金山大楼西区的房屋及后院停车区出租给烟台刘杨商贸有限公司,租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15 年,年租金 10 万元。金山地质实际控制人刘晟辰亲属担任烟台刘
杨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进行审议、披露。
    4、审议的担保借款期限与实际借款期限不一致导致存在违规担保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非关联方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烟台泰临城市配套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山东招远农商银行短期贷款不超过 600 万元,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了为烟台泰临城市配套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山东招远农商银行贷款不超过 6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经查阅征信报告并经核对担保对象签订的借款合同,烟台泰临城市配套服
务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签订的 600 万借款期限实际为三年,非一年
期的短期贷款。

    5、(1)调解中金山地质为贵邦矿业提供连带清偿责任

  2018 年 12 月 24 日,原告山东神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中矿业”)
与被告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邦矿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神中矿业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 14.96%的股权转让给贵邦矿业,上述 14.96%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897.6 万元。

  双方因股权转让事宜发生纠纷,在诉前调解过程中,金山地质被申请追加
为被告。2024 年 4 月 12 日,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确认出具了民事调
解书(2024)鲁 0681 民初 2392 号,主要内容为: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欠山东神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本金 8,976,000 元及违约金 1,000,000 元,
共计 9,976,000 元;由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给付山
东神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本金 4,488,000 元、违约金 500,000 元;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给付原告山东神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本金
4,488,000 元、违约金 500,000 元;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对贵邦矿业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金山地质为贵邦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经审议、披露。

    (2)金山地质重大诉讼情况

  2018 年 12 月 24 日,原告神中矿业与被告金山地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神中矿业将持有的华宏黄金 34%的股权转让给金山地质,上述 34%的股权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040 万元。2019 年 11 月 15 日,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
34%的股权已经变更登记在金山地质名下。

  因金山地质未能按协议约定全部履行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发生纠纷,诉前
调解过程中贵邦矿业被追加为被告,2024 年 4 月 12 日,经法院诉前调解达成
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2024)鲁 0681 民初 2717 号,主要内容为: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山东神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款本金 3,607,950.78 元及违约金 500,000 元,共计 4,107,950.78 元。被告
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给付原告山东神中矿
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本金 1,803,975.39 元及违约金 250,000 元,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给付原告山东神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本金 1,803,975.39元及违约金 250,000 元。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对金山地质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金山地质该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3)未全部履行调解义务被强制执行,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房产
 被查封

    因金山地质、贵邦矿业均未履行调解书第二期的支付义务,导致金山地质、
 贵邦矿业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被强制执行,金山地质主要银行账户均被冻结。
    经公司 2025 年 3 月 12 日查询,公司名下金山大楼的产权均被查封(鲁
 (2022)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4873 号至 004879 号、招国用(2016)第 1276 号)。
    6、对外投资事项未及时审议及披露

    公司全资子公司敖汉旗齐瑞隆矿业有限公司与二连浩特市富瑞通达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对敖汉旗兴诺石材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1050 万元,其中 公司全资子公司敖汉旗齐瑞隆矿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50 万元。增资前敖汉旗 兴诺石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 万元,唯一股东为丛滋志;增资后该公
 司注册资本 1750 万元,其中丛滋志出资 700 万元,占比 40%;二连浩特市富瑞
 通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700 万元,占比 40%;公司全资子公司敖汉旗齐瑞
 隆矿业有限公司出资 350 万元,占比 20%。该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完
 成增资的工商变更。公司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补充披露了两项《重大诉讼公告》《公司部分银
 行账号冻结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充审议公司为关联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子公
 司参股敖汉旗兴诺石材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补充
 披露了《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资 金占用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为非关联方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对资金占用、违规关联交易、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
 及确认,并于 3 月 11 日补充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
 用的公告》《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公告》《关联交易公告》《提供担保公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对未及时审议、披露的风险事项,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披露,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转让款、探矿权的价款较长时间未支付,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 司已催促相关方尽快支付,同时已对阜山矿业提起诉讼并冻结了其持有的华宏 黄金 700 万元股权。

    因公司对贵邦矿业应付神中矿业的股权转让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及公 司自身未能支付应付神中矿业的股权转让款,导致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主要 银行账户冻结、产权被查封,公司拟与神中矿业沟通协商在原调解协议基础上 延长款项的支付,争取时间筹措资金,以解除冻结及查封。若公司因对贵邦矿 业的连带清偿责任,导致公司权益实际受损,公司将对贵邦矿业追偿。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知悉上述事项后及时督促公司履行了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将持 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进展督促公司及时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投资决策。五、  备查文件目录

    1、金山地质、贵邦矿业与神中矿业的民事调解书、执行通知;

    2、股权转让协议、起诉阜山矿业案件受理通知、起诉状;

    3、探矿权转让协议、探矿权证;

    4、办公楼租赁合同;

    5、担保的 600 万元借款合同、保证合同。

                                                            国盛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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