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4127 证券简称:顶立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刘永红、邹红艳、曹立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名刘永红、邹红艳、曹立竑 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刘永红、邹红艳、曹立竑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永红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青岛晶华玻璃厂工程师;2005 年 4 月 至 2015 年 12 月,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总院博士后、常务副院长;2016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大学教授; 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兼任泉州湖南大学工业设 计与机器智能创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邹红艳女士,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03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2024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曹立竑女士,198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理教授;2018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刘永红、 邹红艳、曹立竑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刘永红 8 8 0 0 否 4 邹红艳 8 8 0 0 否 4 曹立竑 8 8 0 0 否 4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刘永红、邹红艳、曹立竑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5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5 第一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同意 月 20 日 第十三次会议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 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 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其相关主体就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 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9.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回购股 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 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 11.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2024 年 8 第一届董事会 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 同意 月 26 日 第十五次会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 年 9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同意 月 11 日 第十六次会议 财务资助的议案》。 2024 年 9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 同意 月 27 日 第十七次会议 议案》; 2.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 的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4.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 鉴证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 计报告的议案》; 6. 《关于更正公司定期报告的议 案》; 7. 《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 的议案》。 2024 年 10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 同意 月 24 日 第十八次会议 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 议案》; 3.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 的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