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立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03月1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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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4127      证券简称:顶立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刘永红、邹红艳、曹立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名刘永红、邹红艳、曹立竑
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刘永红、邹红艳、曹立竑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永红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青岛晶华玻璃厂工程师;2005 年 4 月
至 2015 年 12 月,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总院博士后、常务副院长;2016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大学教授; 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兼任泉州湖南大学工业设
计与机器智能创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邹红艳女士,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03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2024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曹立竑女士,198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理教授;2018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刘永红、
邹红艳、曹立竑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刘永红        8          8      0      0 否                    4

邹红艳        8          8      0      0 否                    4

曹立竑        8          8      0      0 否                    4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刘永红、邹红艳、曹立竑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5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5 第一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同意

月 20 日  第十三次会议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

                          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

                          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6.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其相关主体就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

                          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9.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回购股

                          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

                          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

                          11.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

2024 年 8 第一届董事会 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 同意

月 26 日  第十五次会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 年 9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同意

月 11 日  第十六次会议  财务资助的议案》。

2024 年 9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 同意

月 27 日  第十七次会议  议案》;

                          2.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

                          的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4.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

                          鉴证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 1-6 月审

                          计报告的议案》;

                          6. 《关于更正公司定期报告的议

                          案》;

                          7. 《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


                          的议案》。

2024 年 10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 同意

月 24 日  第十八次会议  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

                          议案》;

                          3.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

                          的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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