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飞翼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飞翼集团有限公司、何石江、郭碧强、黄士兵、石玉锋、吴永康、张彩群、王建、张厚晚、刘云林、刘立仁、谭美丽发起设立,并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飞翼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宁乡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飞翼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邮政编码:4106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实现股东价值、员工价值、社会价值最大 化。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矿山尾矿库及采空区的环保、安全无害处 理整体技术与成套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矿山尾矿的运营和服务;矿山尾矿处理系统及运营;矿山充填开采系统及运营;矿山采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矿工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服务;矿山充填胶凝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环保机械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服务;环保电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相关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维护相关技术咨询;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普通货物运输;城市垃圾、河道淤泥、餐厨垃圾、固废弃物的输送及处理;废旧物资和设备的回收处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股东投入资本(股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投资者 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实际出资 名称 数量 出资 货币 实物 合 (股) 比例 资金 资产 计 飞翼集团 不低于 有限公司 7500 75% 500 万 7000 7500 7500 何石江 1750 17.5% 1750 1750 1750 郭碧强 230 2.3% 230 230 230 黄士兵 150 1.5% 150 150 150 石玉锋 100 1% 100 100 100 吴永康 50 0.5% 50 50 50 张彩群 50 0.5% 50 50 50 王 建 50 0.5% 50 50 50 张厚晚 30 0.3% 30 30 30 刘云林 30 0.3% 30 30 30 刘立仁 30 0.3% 30 30 30 谭美丽 30 0.3% 30 30 30 合计 10000 100% 3000 7000 10000 10000 经 2011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现有股东 及股东明细如下: 股东明细表 (单位:万元) 投资者 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实际出资 名称 数量 出资 货币 实物 合 (股) 比例 资金 资产 计 张泽武 不低于 7500 75% 500 万 7000 7500 7500 何石江 1750 17.5% 1750 1750 1750 郭碧强 230 2.3% 230 230 230 黄士兵 150 1.5% 150 150 150 石玉锋 100 1% 100 100 100 吴永康 50 0.5% 50 50 50 张彩群 50 0.5% 50 50 50 王 建 50 0.5% 50 50 50 张厚晚 30 0.3% 30 30 30 刘云林 30 0.3% 30 30 30 刘立仁 30 0.3% 30 30 30 谭美丽 30 0.3% 30 30 30 合计 10000 100% 3000 7000 10000 10000 经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现有股 东及股东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泽武 6830 68.3% 2 何石江 1750 17.5% 3 李书生 320 3.2% 4 郭碧强 230 2.3% 5 何干君 200 2% 6 石玉锋 200 2% 7 黄士兵 150 1.5% 8 刘云林 80 0.8% 9 吴永康 50 0.5% 10 张彩群 50 0.5% 11 王 建 50 0.5% 12 张厚晚 30 0.3% 13 刘立仁 30 0.3% 14 谭美丽 30 0.3% 合计 10000 100% 经 2012 年6 月 2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现有股东 及股东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泽武 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