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4405 证券简称:族兴新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或解聘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与监管机构意见、市场环境等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网上和网下申购比例、具体申购和配售办法等具体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 公告编号:2025-029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3、起草、修改、签署、执行、完成、递交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中介服务协议和各种公告文件等); 4、确定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每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决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签署相关合同;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及其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5、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或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 6、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具体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股票的初始登记、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流通锁定事宜及其他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各项事宜; 9、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过程中所涉及决议内容的调整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10、本授权的有效期限: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批复文件,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