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598 证券简称:热像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秀浦路 2500 弄 14 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7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何慧钧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股转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1,414,612.7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745,061.6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1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5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所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认为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