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598 证券简称:热像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上午 10 点整。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98 热像科技 2025 年 4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00 弄 14 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1,414,612.7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745,061.6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1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5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非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赵纪民、许毅、王亮、王琴、何慧钧、曾旭、王廷山、孙燕。 (八)审议《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 点至下午 5 点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00 弄 14 号楼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孙燕 联系电话:021-56559996;邮箱:sy@fotric.(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