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38 证券简称:国电武仪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上午 9: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38 国电武仪 2025 年 4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 1 号光谷软件园 C3 栋 2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中的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二)审议《关于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致同专字(2025)第 420A001590 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中的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五)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六)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财务部根据 2024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审计报告,编制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八)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财务部根据市场预估、公司运营及财务状况,编制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7) (十)审议《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上午 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王鹏飞;联系电话:027-87788700 转 8802; 传真:027 -87788705。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武汉国电武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