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8637 证券简称:普利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小强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公告编号:2025-01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13)。 现由于认购对象安徽高新投先进材料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淮北市浍铚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小强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推进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效率,拟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小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