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曼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5年03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156        证券简称:科曼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56          科曼股份    2025 年 3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新甸路 139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0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贤波、曹勇军、吕亚萍、郭帅军、朱洪河、郭文明、上海科瓯曼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08)。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贤波、曹勇军、吕亚萍、郭帅军、朱洪河、郭文明、上海科瓯曼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贤波、曹勇军、吕亚萍、郭帅军、朱洪河、郭文明、上海科瓯曼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等有关事宜;

  (4)授权董事会决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的归属;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标的股票的限售和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 2、3 应当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3 日 9: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甸路 1399 号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吕亚萍;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甸路 1399 号;联系电话:021-5996609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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