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签字确认的《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