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3303 证券简称:恒光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发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昆明恒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开发租赁使用 协议》,合同金额共计 50 万元。 公司根据昆明恒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对软件使用的要求完成架构设计、代码编 写、纠错调试,并提供示范项目的数据录入编制工作。集中监控画面数据接口为 Web 应用程序,提供.net 源代码,统一编译集成到《恒光智能化运维服务平台》。MQTT 网关数据的适配处理直接部署于 SQL Server,并提供 SQL 源代码。 双方关于(智能服务模块)的开发、推广、应用的约定,昆明恒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软著申报完成且提供正式版本之日起分五年向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智能服务模块)开发租用费,每个软著按 2 万元/每年收取费用;同时公司在五年内享有推广项目利润 50%的分配权益。 (智能服务模块)于 2023 年交付试用版,2024 年为调试实验阶段,2025 年 2 月已交付正式版,目前双方正逐步开展软件推广工作。 昆明恒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娜为本公司董事、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工作人员疏忽,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会议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对其进行了补充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规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5-011)。 对于未及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工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特此公告!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