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018 证券简称:凯普顿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凯 普顿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凯普顿”)成立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成立至今尚未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E5UBC82D,法定代表人:朱芳高,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整。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公司拟出售所持有成都凯普顿49.0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已实缴出资 5 万元,公司尚未完全实缴出资),受让方为熊瑛、李青,受让方李青、熊瑛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9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成都凯普顿 51%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三十五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9,907,422.25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25,147,180.04 元。成都凯普顿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0.00 元,净 资产为:0.00 元。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成都凯普顿 49.00%的股权,转让后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9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成都凯普顿 51%股权,不会丧失对子公司成都凯普顿的控制权,本次交易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的比例均比较小,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相关资产出售行为。 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成都凯普顿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青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康华路 1188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熊瑛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琼楼路 283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成都凯普顿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 360 号 5 栋 4 层 1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0.00 元,净资产为:0.00 元,营业收入为:0.00 元,净利润为:0.00 元。 (二)定价依据 以成都凯普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基础,经双 方协商,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9 万元。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 49 万元出售成都凯普顿的 49%股权,受让方李青、熊瑛。受让方 李青、熊瑛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成都凯普顿 51%的股权。李青、熊瑛自愿购买成都凯普顿所转让的上述股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全资子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实现良好经营效益夯实基础,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和未来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出售股权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可规避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整合公司资源配置,聚焦于核心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良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