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或负有增持义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或无合法合理理由对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一)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1、公司应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且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应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且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如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控股股东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 毕。 (三)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披露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且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如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