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116 证券简称:永盛装备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常州永盛新材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5 年发 (2024)年与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生金额 联方实际发生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额(未经审计) 购 买 原 材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6,500,000.00 2,957,985.82 预计公司 2025 年销售 料、燃料和 水电结算、接受物业 提升,可能增加关联公 动力、接受 服务等 司的采购量 劳务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3,200,000.00 863,554.37 预计常州克力摩自动化 出售产品、 水电结算、提供服务 控制设备厂、常州红壹 商品、提供 等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有向 劳务 公司增加采购零部件的 可能 委托关联方 0 0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0 0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5,700,000.00 3,156,436.88 预计公司有可能向常州 其他 等 红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出租厂房 合计 - 15,400,000.00 6,977,977.07 - (二) 基本情况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住所 企业类 法定代 实际控制 主营业务 型 表人 人 常州市武进区 气动控制机械零部件、 常州克力摩自动 潞城街道前韩 个人独 蔡国强 蔡国强 包装产品原辅材料、仪 化控制设备厂 区 288 号 资企业 器仪表的设计、制造、 加工、销售 常州拓邦新材料 常州市武进区 有限责 胶粘制品新材料的研 科技有限公司 潞城街道富民 任公司 蔡彦 蔡国强 发、制造、销售 路 168 号 常州经济开发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 常州盛汇资产管 区潞城街道东 有限责 蔡彦 蔡彦 租赁服务、企业管理、 理有限公司 城路 398 号 任公司 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等 从事机器人、智能装 备、工业自动化的技术 常州市武进区 研发、技术咨询、技术 常州红壹智能装 潞城镇韩区 有限责 孔庆章 蔡彦 服务;机器人、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 280 号 任公司 备、工业自动化设备装 配、安装、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2. 交易的基本情况 (1)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 序号 关联方 2025 年预计发生金额 1 常州克力摩自动化控制设备厂 不超过 200 万元 2 常州拓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 50 万元 3 常州盛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不超过 200 万元 4 常州红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不超过 200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650 万元 上述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物业服务、水电结算等,2025 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50 万元。 (2)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序号 关联方 2025 年预计发生金额 1 常州克力摩自动化控制设备厂 不超过 100 万元 2 常州拓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 万元 3 常州盛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 万元 4 常州红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不超过 200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320 万元 上述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水电结算、提供服务等,2025 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20 万元。 (3)与关联方租赁情况 序号 关联方 2025 年预计发生金额 1 常州克力摩自动化控制设备厂 不超过 50 万元 2 常州拓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 20 万元 3 常州盛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不超过 400 万元 4 常州红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0 万元 合计 不超过 570 万元 上述交易为公司、子公司作为出租方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屋、设备出租业务,2025年预计发生的租金不超过 570 万元人民币。 3. 关联关系 (1)常州克力摩自动化控制设备厂,与公司为受同一控股股东蔡国强控制的企业; (2)常州拓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受同一控股股东蔡国强控制的企业; (3)常州盛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80,000 股,占公司 18.60% 的股份,同时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蔡彦控制的企业; (4)常州红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常州盛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同时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蔡彦控制的企业。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蔡国强、蔡彦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表决票数为 3 票,同意 3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该关联交易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定价,采取协商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预计关联交易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在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预计发生额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须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展市场份额。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常州永盛新材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常州永盛新材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