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月 25 日 第三十三次会 议 2024 年 5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 月 15 日 第一次会议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4 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 2.2024 年度不存在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 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5 年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俞越、陈贵、陈志江 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