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598 证券简称:阳东电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第五十二条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 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独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 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
由。 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八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若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股东 若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股东
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 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 项时,应当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 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
并披露。 并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公司股份不得行使所持 持有的本公司公司股份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投票权应当向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投票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息,且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意向等信息,且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进行。 偿的方式进行。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
程序为: 程序为: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或经 (一)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由董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事会提名,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
东提名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后,提交股东大会
(二)股 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 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提名,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股份的股东提名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以向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
议;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第一届董事会中的股东代表董事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提
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名;第一届监事 名,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发 份的股东提名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起人提名; (三)第一届董事会中的股东代表董事
(四)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名;第一届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 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发
选举产生。 起人提名;
(四)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
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由股
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 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 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
进行讨论、评估; 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
和决策制度,在本章程范围内及股东大 和决策制度,在本章程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超过董事 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超过董事会职权的,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 会职权的,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
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以下标准之 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一的事项: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
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2. 交 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元; 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
(二)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元;
达到下述标准之一: (二)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 公 司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 达到下述标准之一:
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
2. 公 司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 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
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
(三)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财务 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资助事项。上述事项达到提交股东大会 (三)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财务审议标准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 资助事项。上述事项达到提交股东大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标准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