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867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电子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春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4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等情况,并对 2024 年董事会 重点工作进行了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 2024 年主要经营情况、经营业绩、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经营目标、重点策略进行了详细的总结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独立董事汇报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了《2024 年财 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 2024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5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开拓情况,拟定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查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触发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但为谨慎起见,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撑囤、杨劲松、毛禾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王洪福应回避且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 3 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包括采购商品、提供劳务及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触发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但为谨慎起见,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撑囤、杨劲松、毛禾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王洪福应回避且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5财务年度内签署关联方财务资助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 2025 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长同意及签署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累积不高于人民币 1.5亿元的财务资助或为公司该等贷款或授信提供无偿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根据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议案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无须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5财务年度内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的最终审批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 2025 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同意及签署累积不高于人民币 2.6 亿元的银行信贷业务申请的最终审批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如下:“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提请批准报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撑囤、杨劲松、毛禾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编制的《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撑囤、杨劲松、毛禾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以及后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最高余额约为 7400 万元。 公司计划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利用自有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未来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利用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率,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撑囤、杨劲松、毛禾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将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撑囤、杨劲松、毛禾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 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深入的自查,形成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撑囤、杨劲松、毛禾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