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集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86 超纯科技 2025 年 3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公司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国投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并出具无异议函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以下简称“开源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司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开源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开源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司拟向全国股转公司就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出申请。为高效、有序完成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事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披露与本 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拟定、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等文件; (4)组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申请材料,全权回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 (5)根据相关要求制作、修订、报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申报材料与备案材料; (6)办理和实施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东可以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 9:00-15: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润仙 联系电话:0755-26755888 转 862 联系传真:0755-2675550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 科技生态园 10 栋 B1101-1106 (二) 会议费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