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31 证券简称:纬诚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冯萌、苗挺挺、刘阳芳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冯萌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拥有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证书。博士在读期间赴国家财政部从事新会计准则研究及制定工作。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阅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首席专家顾问, 已发表两本专著及数十篇专业论文。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苗挺挺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宁波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总工程师、宁波市金融办副处长、余姚市阳明街道副书记(挂职),现任宁波思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 伙人、风控负责人。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阳芳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为中国执业律师。曾任上海汤臣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本市场业务 部主任、合伙人。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冯萌、苗 挺挺、刘阳芳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冯萌 8 8 0 0 否 3 苗挺挺 8 8 0 0 否 3 刘阳芳 8 8 0 0 否 3 2024 年度,我们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为 8 次,均按要求参加了公司全部 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期间,我们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资料,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审议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此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设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公司 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均按要求参加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冯萌、苗挺挺、刘阳芳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8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1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月 10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024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阅报告> 同意 月 26 日 第十三次会议 的议案》 2024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同意 月 15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 同意 月 28 日 第十五次会议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4 年 11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月 7 日 第 十 六 次 会 《关于选举闻丽君为第四届董事 议 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俞波为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 选举吴伟国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关于选举陈英为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冯 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选举苗挺挺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 刘阳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4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同意 月 22 日 第一次会议 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4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同意 月 16 日 第二次会议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 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2024 年 12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审计 同意 月 26 日 第三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 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我们持续关注和落实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5 年,我们将持续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加强自身学习,勤勉尽责地工作。为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冯萌、苗挺挺、刘阳芳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