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1433 证券简称:川东磁电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5-007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433 川东磁电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八)会议地点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2,691,764.19 元,母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7 未分配利润为 154,334,028.8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 日,公司总股本为 55,88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55,880,000 股为基数(如存 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 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次权 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8,382,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 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 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津贴情况及 2025 年度津贴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结合公司所处地 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2024 年度公司董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2.4 万 元/每人/年,2025 年度董事年度津贴计划与 2024 年一致,暂不变更。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津贴情况及 2025 年度津贴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结合公司所处地 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2024 年度公司监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8 万 元/每人/年,2025 年度监事年度津贴计划与 2024 年一致,暂不变更。 (九)审议《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 员工,公司拟认定魏成蕾、叶惠、雷克和、黄建荣共 4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 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 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现 场、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 时 0 分-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 时 59 分 (三)登记地点: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57-88809398 传真:0757-88802199 联系人:何丽容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沧江工业园和顺路 372 号 邮编:528513 (二)会议费用: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佛山市川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