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交易日止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限售期间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 2024 年 9 月 22 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限制性股票 自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之日起已满 36 个月,第三次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序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号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成就,公司未发生 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任一情形。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挂牌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承担刑事责 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 ③挂牌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 查; ④最近 60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本次拟申请解限售 ①激励对象对挂牌公司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的 85 名激励对象 ②激励对象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均未发生任一情 且在禁入期间; 形。 ③激励对象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 情形; ④激励对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给 予行政处罚; ⑤激励对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业绩指标: 成就,根据大华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3 计师事务所(特殊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 普通合伙)出具的 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大 华 审 字 限制性股票各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2021]007559 号 示: 《审计报告》,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2020 年的营业收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 入 为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结合未来的业务发展 697,876,084.57 定位,从有利于公司快速、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合理 元;根据政旦志远 设置了业绩考核指标。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 (深圳)会计师事 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如下表所示: 务所(特殊普通合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伙)出具的政旦志 1 第一次解除限售: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远审字第 2500056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号《审计报告》,公 2 第二次解除限售: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司 2024 年的营业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收 入 为 3 第三次解除限售: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031,754,371.00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元。以公司 2020 年 注:以上“营业收入”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 营业收入为基数, 报告为准。 2024 年营业收入 假定对应解除限售期应该解锁的股票数量为 P0,就 增长率为 47.84%,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情况,应当分别按照以下达成率 N 及 第三次解除限售需 对应的情形确定实际解锁的数量 P1: 满足的公司业绩考 ①如果当期目标达成率 N≥100%,则当期对应的激 核目标达成率为 励股份全部解锁。即 P1=P0。 100%以上,公司层 ②如果当期目标达成率 N<80%,则当期对应的激励 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股份全部作失效处理,具体处理方式为回购注销或按照 为 100%。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其他方案进行处理。即 P1=0。 ③如果当期目标达成率 80%≤N<100%,则当期对应 的激励股份可以解锁的比例为 N,其余部分回购注销或 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其他方案进行处理。 即 P1=P0×N。 注:1、2024 年目标达成率 N(2024)=2024 年度实 现的营业收入/[2020 年度营业收入*(1+20%)];2、2024 年目标达成率 N(2024)=2024 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1+20%)。 4 个人业绩指标: 成就,本次拟申请 本次股权激励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个人 解限售的 85 名激 业绩指标。 励对象 2024 年度 序号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1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员工个人层面的考核按 均为合格,对应个 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核期与公司业绩目标考核对应的年度相同。具体 例为 100%。 安排如下: 考核(年)考核 合格 不合格 结果 对应系数(R) 100% 0 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P1×R 员工当年考核不合格而导致的无法解除限 售的股份,处理方式为回购注销或按照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其他方案进行处理。 (二) 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安排。 无。 四、 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一)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明细表 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剩余限制性股 成就数量占获 序号 姓名 职务 成就的股份数 票数量(股) 授数量的比例 量(股)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军 董事长、董事 1,725,000 0 30% 2 管良中 总经理、董事 846,000 0 30% 3 管传玉 名誉董事长、 168,000 0 30% 董事 4 李亚琴 董事会秘书、 90,000 0 30% 财务经理 5 朱娥 副总经理、董 48,000 0 30% 事 6 江永群 董事、核心员 66,000 0 30% 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943,000 0 30% 二、核心员工 1 张良好 核心员工 30,000 0 30% 2 周宗芳 核心员工 30,000 0 30% 3 袁珍 核心员工 24,000 0 30% 4 魏多苹 核心员工 24,000 0 30% 5 吴汉萍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6 戴卓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7 程若维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8 赵成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9 程婷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10 陈喜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11 管克军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12 董必玲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13 邵秀 核心员工 18,000 0 30% 14 张承玲 核心员工 15,000 0 30% 15 管淼淼 核心员工 15,000 0 30% 16 尹双武 核心员工 15,000 0 30% 17 张守娟 核心员工 15,000 0 30% 18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