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旭海、韩家勇、张万利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有效防 范公司担保风险,特就本公司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志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担保内容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融资行为,有效防范公司融资风险,同时为了企业经营更加稳健,特就对公司于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衢州柯城支行、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衢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分别融资不超过 5000 万元进行审议(具体融资内容以签订的融资业务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