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450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要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公司拟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旭海、韩家勇、张万利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