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2 页 二、附件...... 第 3—7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3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4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5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6-7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800 号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机械公司)2024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志高机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志高机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仅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申报_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 2 仅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申报_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 3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 2022.12.31)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一路 66 号 4 栋 18 楼 1 70 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8-86957846 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71 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 3 单元 2 号 028-85560449 普通合伙) 72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环国际广场 22 楼 025-84433976 73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 48-3 号 0315-5757564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7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5-84711188 座 19-20 楼 7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0571-89722900 76 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天津市河西区合肥道富力中心写字楼 34 层 022-87825559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56 号 1502-1509 77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10-83914188 单元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7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10-88827799 区域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 7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9-83620980 六层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兴福寺街道腊山河西路济南 80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531-80995542 报业大厦 B 座 11 层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8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8-62922216 层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82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0371-65336688 合伙) 83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一号(国安大厦 13 层) 010-65950411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84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 20 号 0532-85921367 伙)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 317 号和丰创意广 85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574-87269394 场和庭楼 10 楼 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 仅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 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 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 4 仅为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申报 之目的而提 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叶怀敏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 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申报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屠晗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