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4450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衢州柯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衢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分别融资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融资内容以签订的融资业务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审议情况 (一)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9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