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雨 董事 离任 无 辞任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任董事王晓姣女士,198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2005 年 6 月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文艺编导专 业,本科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海南白马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客户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瑞得天成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联创云科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3 3 行政人员 2 1 1 2 财务人员 4 1 3 技术人员 6 1 2 5 商务人员 7 2 1 8 运营人员 3 3 员工总计 25 24 25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 1 硕士 4 4 本科 15 13 专科 5 5 专科以下 0 1 员工总计 25 2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包括薪金、津贴及奖金,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社会保险,为员工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2、培养计划:公司尊崇以人为本的宗旨,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开发。定期组织对员工的培训,增加及提高专业技能,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会议记录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行。 在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落实和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截至报告期末,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性 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发生过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人员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等管理体系及独立的员工队伍,员工工资发放、福利支出与股东及其关联人严格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3.资产独立性 公司所有资产产权关系明晰,没有以资产或信誉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公司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必要设备和设施,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机构独立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公司各组织机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5.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配备了相应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公司实行独立的财务决策和严格的财务监督管理,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企业任意占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状况,严格按照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进行内部管理及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及运行。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制度,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规范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在正确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从公司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内部的管理与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在公司运营的实际操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会根据经营状况及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内部管控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促进公司平稳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未发现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税务风险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重大缺陷。 二、董事会关于内部管理控制的评估 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的执行情况讨论认为,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质量、有效地识别和控制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保护以及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便于接受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 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正常,本年度内未发现上述管理的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