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917 证券简称:网波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网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出具专项差错更正报告,据此,公司更正 2023 年、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3 年、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 2025-011)。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3 年、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 2025-011)。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 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1、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跨期的情况,现根据权 责发生制原则予以追溯调整。2、公司以前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未按照公允 价值进行计量,现对此事项予以追溯调整。3、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重新计算坏账准备,并予以追溯调整。4、公司根 据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并予以追溯调整。5、 公司重新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并予以追溯调整。6、公司以 前年度对未来能否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对此事项予以追溯调整。 7、公司对部分报表科目列示进行更正。8、根据上述调整的综合影响,更正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未分配利润,并予以 追溯调整。9、由于公司以前年度合并抵消时统计口径有误,导致现金流量 表部分项目金额不准确,现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重述。公司对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的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重塑。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 缺陷等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3 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年度 项目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38,259,330.13 -101,154.47 38,158,175.66 -0.26% 负债合计 19,293,036.16 -2,015,896.74 17,277,139.42 -10.45% -24,766,262.9 未分配利润 1,914,742.27 -22,851,520.71 -7.73% 8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18,966,293.97 1,914,742.27 20,881,036.24 10.10% 计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0.00 0.00% 所有者权益合 18,966,293.97 1,914,742.27 20,881,036.24 10.10% 计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扣 15.93% -6.06% 9.87% - 非前)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扣 14.23% -6.31% 7.92% - 非后) 营业收入 45,319,068.84 -788,508.75 44,530,560.09 -1.74% 净利润 2,715,095.37 -804,507.55 1,910,587.82 -29.63% 其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 2,715,095.37 -804,507.55 1,910,587.82 -29.63% 净利润(扣非 前) 其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 2,374,321.06 -840,323.81 1,533,997.25 -35.39% 净利润(扣非 后) 少数股东损益 0.00 0.00 0.00 0.00%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意见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全面审计:√是 □否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专项鉴证:√是 □否 专项鉴证保证程度:√合理保证 □有限保证 专项鉴证结论:无保留结论 鉴证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其中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有利于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备查文件 《上海网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网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网波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