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89 证券简称:鑫博技术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19 层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鹤群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程云驰、监事徐立波、监事郑绍华、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邓博、副总经理崔涛、副总经理陈强、董事会秘书康帅。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公司总经理羊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董事长刘鹤群先生提交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总结,并起草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全体董事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5 年经营计划,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布局,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起草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全体董事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请全体董事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需要适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为便于办理相关授信事项,拟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可动用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办理相关银行授信额度的事项。授权期限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下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在授信协议有效期限可以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基金产品、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5 年度拟使用累计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 的货币基金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发出通知并公告,召集公司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